案例三:
史某某,群众,曾任某县某村村委会主任。
在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进驻我省期间,史某某实名举报某县委组织部负责人陈某某,称其插手干预该村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纵容、袒护、包庇该村参与非法传销人员赵某某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并与赵某某厮混在一起;擅自做主支配该村风貌提升项目资金;擅自越权参与该村村民土地流转种植油菜籽和扶持恶势力担任村干部,导致村民对党员形象产生不良影响等问题。
某市纪委监委对史某某实名举报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反映陈某某的问题全部失实。史某某向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反映的问题完全是其个人主观臆断,恶意捏造事实,给被反映人陈某某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县公安局对其进行训诫。